发表时间: 2022-11-01 09:44:36
作者: 天津市晨洁华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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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广东省医保局发布《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》(以下简称《经办规程》)中指出,零售药店满足营业满3个月等7项要求便可申请医保定点,申请材料及评估审核流程、标准均被明确规定。公开数据显示,作为医药零售大省的广东,医保定点药店全省覆盖率达64%,省会城市广州覆盖率高达91%。在这一区域市场,医保资质这一因素在市场竞争中影响越来越小,零售药店加速回归市场本身价值,真正实现为顾客提供健康价值,以寻求未来生意可持续增长的商业模式。
《经办规程》显示,对于“零售药店提出定点申请,符合条件的,经办机构应当即时受理,自收到申请之日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出具相应回执”、“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零售药店申请材料之日3个月内完成对零售药店的评估,零售药店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评估时限。”这意味着,零售药店从申请到成功落地医保结算,***快仅需3个月。在此之前,广东省各地定点药店评估标准是个“黑匣子”,零售药店管理均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,会出现同样符合条件的药店,在各地申请时间不一致的情况,快则3-4个月,慢的有半年甚至以上。
此次《经办规程》不仅规定了办理时间,也将流程与标准一并明确,规范化将使医保定点审批提速,为医药零售企业省下一大笔“等待期”沉没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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